建築基準法與都市計畫法:再建築不可、接道義務與用途地域
買賣交易|便宜到不合理的透天,常常是踩到建築基準法與都市計畫法的地雷。這篇整理接道義務、42 條 2 項道路退縮、用途地域與再建築不可的判斷方式。
看房時常會遇到價格明顯低於周邊行情的透天或老公寓,原因不一定是屋況差,而是這間房子在法規上「再建築不可」——房子拆了就不能重建,只能維持現狀使用到壞掉為止。要判斷會不會踩到這個坑,關鍵在建築基準法與都市計畫法裡的幾項規定:接道義務、用途地域,以及建蔽率容積率的既存不適格問題。
接道義務:沒接到規定寬度的道路,重建就卡關
依建築基準法第 43 條,建築物的基地原則上必須臨接寬度 4 公尺以上的道路,並且臨接長度達 2 公尺以上,這項規定俗稱接道義務。基地如果沒有滿足這個條件,即使地上已經有房子,一旦拆除想重建,原則上就無法取得建築確認,也就是俗稱的「再建築不可物件」。這類物件常見於巷弄狹窄的老城區,價格通常明顯偏低,但代價是失去重建自由,只能透過修繕維持使用,或依第 43 條第 2 項申請較嚴格的例外許可,實務上難度不低。
42 條 2 項道路:不到 4 公尺的既存道路,重建要退縮
另一種常見情況是基地臨接的道路寬度不到 4 公尺,但因為是建築基準法施行前就已存在、兩側已有建築物排列的既存道路,依第 42 條第 2 項被指定視為道路(俗稱 2 項道路或みなし道路)。這類基地並非完全不能重建,但重建時必須把建築物退縮,退到以道路中心線為基準、兩側各退 2 公尺(也就是共同確保 4 公尺寬)的位置,這個退縮動作稱為セットバック。退縮部分的土地雖然名義上仍是私有地,但實際上會變成道路的一部分,不能圍籬、不能蓋建築物,買房前務必請仲介標示清楚退縮後實際可用的基地範圍會縮小多少。
用途地域:不只管能不能蓋房,還管能不能開旅館
日本的都市計畫法把全國劃分成 13 種用途地域,分成住居系、商業系與工業系三大類。
| 分類 | 用途地域名稱 |
|---|---|
| 住居系(8 種) | 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第一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第一種住居地域、第二種住居地域、準住居地域、田園住居地域 |
| 商業系(2 種) | 近鄰商業地域、商業地域 |
| 工業系(3 種) | 準工業地域、工業地域、工業專用地域 |
用途地域決定的不只是能不能蓋透天或公寓,還直接影響能不能經營旅館業。舉例來說,第一種與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原則上不允許經營旅館業,如果買房目的包含未來做旅宿投資,務必先確認物件所在的用途地域,而不是等買了才發現整棟不能申請旅館業許可。
建蔽率、容積率超過標準:重建時要縮小
老屋常見另一個陷阱是建蔽率或容積率超過現行標準,形成「既存不適格建築物」。這種物件維持現狀居住不違法,也不會被強制拆除,但只要進行需要建築確認的增建、改建或大規模修繕,就必須依現行標準調整,常見結果是重建後的樓地板面積比原本小。買方如果看到「土地大、房子也大」的老屋,務必請專業人士核對現行建蔽率容積率上限,確認重建後實際能蓋多大,不要以現況面積直接估算未來價值。
市街化調整區域:原則上不能蓋房
都市計畫法把都市計畫區域再分成市街化區域與市街化調整區域,後者的政策方向是抑制開發,原則上除了都市計畫法第 29 條、第 34 條等條文列出的例外情形(例如農林漁業者住宅、公益設施等),一般不能新建、增建或變更用途,即使能申請開發許可,審查條件也相對嚴格。市街化調整區域內的物件通常價格偏低,但要有清楚認知:這類土地未來能不能蓋新房子,取決於個案的開發許可審查,不是買了地就能自由蓋。
給台灣買方的實務提醒
便宜到不合理的透天,常常就是踩到以上其中一項地雷。看屋時務必請仲介提供重要事項說明書中的「道路」欄位內容,並自行或請一級建築士、行政書士協助查詢當地都市計畫圖,確認接道狀況、用途地域與建蔽率容積率是否符合現行標準。這幾項資訊決定的不是現在住得舒不舒服,而是未來能不能重建、能不能轉手賣出合理價格。
常見問題
Q. 再建築不可的房子完全不能動嗎?
可以維持現況居住與一般修繕,但不能拆除重建,想改建增建時原則上也會卡在接道義務,實務上多數選擇是修繕維持使用,或依第 43 條第 2 項申請例外許可,難度不低。
Q. セットバック之後,退縮出來的土地還算我的嗎?
名義上土地所有權通常仍屬屋主,但依規定不能圍籬、不能設置建築物或障礙物,實際使用型態上等於提供作道路,建議簽約前確認退縮範圍與可用面積。
Q. 低層住居專用地域完全不能做民泊或旅館嗎?
旅館業原則上在第一種、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不被允許,但住宅宿泊事業法(民泊新法)的 180 天型民泊與旅館業法的規範不同,實際能否申請仍須以地方政府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