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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租屋仲介費上限是一個月租金嗎?雙方合計 1.1 個月(含稅),租客單方上限原則 0.55 個月

租屋仲介費雙方合計上限 1 個月租金×1.1(含稅),居住用租客事前未同意時上限 0.55 個月(2026-10-17)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7

日本租屋的初期費用裡,「仲介手數料」是常被問的一項,很多人聽說是「一個月租金」。法律上的上限比這句話精確得多:宅建業法第 46 條要求業者收的報酬不得超過國土交通大臣定的額度;報酬告示把賃貸借的上限定為「從房東與租客兩邊收到的合計,不超過租金 1 個月分加消費稅」,而居住用的房子,單獨向租客收的部分另有限制。本文依宅建業法與國交省的「解釈・運用の考え方」整理,查證日 2026-10-17;金額以該次書面為準,本站不提供全日本統一的行情。

上限是多少

宅建業法第 46 條:業者就宅地或建物買賣、交換、租賃的代理或媒介可收的報酬,依國土交通大臣所定;超過者不得收(第 2 項);業者必須在事務所內顯眼處揭示報酬額(第 4 項)。

國交省 2026 年 4 月 1 日施行版的《宅地建物取引業法の解釈・運用の考え方》說明告示對租賃的限制:

示範(假設值):月租 8 萬円。雙方合計上限 8 萬円 × 1.1 = 8.8 萬円;若租客沒有在委託時承諾,向租客這一方收取的上限是 8 萬円 × 0.55 = 4.4 萬円(0.55 個月上限適用於委託人的一方,房東若是委託人同樣適用)。

礼金不是仲介費

告示對「權利金」有一種特例,但國交省說明這項規定不適用於居住用建物的租賃。礼金、敷金、更新料、保證公司費用、清潔費、換鎖費等都不是仲介報酬,要分開看;礼金屬於不退還的錢,敷金則是退租時返還的錢。

違反的後果

違反第 46 條第 2 項(收超過上限的報酬)的業者,依第 82 條第 2 款可處 100 萬円以下罰金;未依第 46 條第 4 項揭示報酬額,依第 83 條第 2 款可處 50 萬円以下罰金。

怎麼做

  1. 看房前先問:「仲介手數料租客這邊是幾個月?」並要求在申請書或重要事項說明書寫明金額與計算方式。
  2. 若業者主張要收 1 個月以上,確認你是否在委託時簽過承諾書,沒有簽就不應超過 0.55 個月。
  3. 到店裡找業者揭示的報酬額表,確認其上限與計算。
  4. 把仲介費與礼金、保證公司費用分開記錄,對照總初期費用,見本站〈日本租屋初期費用〉。
  5. 認為被多收時,保存收據與契約,向都道府縣宅建業主管課或消費者熱線諮詢。

容易踩雷

常見問題

日本租屋仲介費法定上限是多少?

租客與房東合計租金 1 個月分的 1.1 倍(含稅);居住用建物租客未事前同意時,租客這邊上限 0.55 個月。

租客一定要付仲介費嗎?

法律只訂上限,沒有訂租客一定要付;實際由房東、租客與仲介約定,支付比例與免收是業者做法,以書面為準。

業者收超過上限會怎樣?

違反宅建業法第 46 條第 2 項,可處 100 萬円以下罰金。

來源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7|內容性質:日本租屋、買房與房產稅費通則整理,非投資或法律建議。實際規定、金額與流程請以文中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