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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業法 2018 年修正:旅館與飯店合併為「旅館・ホテル營業」,三種營業怎麼區分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飯店與旅館營業合併;無許可營業罰金上限升至 100 萬円(2026-10-18)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8

查日本住宿業的法規,常看到「旅館」「飯店」「簡易宿所」「下宿」等名稱,舊資料與新資料的分類不一樣。2018 年的旅館業法修正是分水嶺:飯店營業與旅館營業合併、罰則大幅提高。本文依厚生勞動省的公布通知與現行旅館業法整理,查證日 2026-10-18。這篇只談 2018 年修正與營業種別的區分;簡易宿所的面積與許可要件見本站〈簡易宿所營業許可要件〉。

修正的時程

厚生勞動省的通知記載:旅館業法部分修正法(平成 29 年法律第 84 號)於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國會成立,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布,施行日由政令定在公布起 1 年內;施行令與施行規則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布,同樣於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

營業種別:兩種合併,兩種保留

修正前的旅館業是「飯店營業、旅館營業、簡易宿所營業、下宿營業」四種。舊制的區分是:飯店營業以洋式構造與設備為主,旅館營業以和式構造與設備為主。修正後,第 2 條把前兩者統合成「旅館・ホテル營業」。現行旅館業法第 2 條定義:

種別定義
旅館・ホテル營業設置施設、收取住宿費讓人住宿,簡易宿所與下宿以外的營業
簡易宿所營業以多數人共用住宿場所的構造與設備為主的施設
下宿營業以 1 個月以上為單位收取住宿費的營業

旅館・ホテル營業的構造設備

施行令第 1 條第 1 項的標準(2018 年修正時設定),包括:

  1. 一客室床面積 7 平方公尺以上,設床鋪的客室 9 平方公尺以上。
  2. 玄關帳場,或能適當確認宿客的替代設備(施行規則規定替代設備的基準)。
  3. 適當的換氣、採光、照明、防濕與排水設備。
  4. 符合需求的入浴設備(附近有公共澡堂者例外)、洗面設備與適當數量的廁所。
  5. 位於學校等周圍約 100 公尺內時,具備遮蔽客室內部的設備。
  6. 符合都道府縣條例的其他基準。

宿泊者名簿的保存年限是 3 年,可以備置在旅館施設或營業者的事務所。對照之下,簡易宿所客室延床面積要 33 平方公尺(宿客未滿 10 人則 3.3 平方公尺乘人數)。

罰則與取締

2018 年修正新增:都道府縣知事對無許可營業者可以要求報告、立入檢查,並在有重大公衛危害等情況時發出緊急命令。罰金上限,無許可營業等由 3 萬円提高到 100 萬円,其他違反者由 2 萬円提高到 50 萬円。現行第 10 條規定:未取得許可而經營旅館業,可處 6 個月以下拘禁刑或 100 萬円以下罰金,或併科。

怎麼做

  1. 看到舊文章寫「飯店營業」「旅館營業」時,換算成現行的「旅館・ホテル營業」。
  2. 確認自己打算做的是哪一種營業:一般客房為主是旅館・ホテル營業,共用寢室為主是簡易宿所。
  3. 對照施行令的客室面積與設備標準,找出缺口。
  4. 向所在地保健所確認條例追加的基準與許可手續。
  5. 不要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接客;罰金上限已是 100 萬円。

容易踩雷

常見問題

2018 年旅館業法修正哪天施行?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修正法在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布。

旅館和飯店現在還是兩種營業嗎?

不是。2018 年修正後合併為「旅館・ホテル營業」。

無許可經營旅館業罰多少?

現行旅館業法第 10 條:6 個月以下拘禁刑或 100 萬円以下罰金,或併科。

來源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8|內容性質:日本租屋、買房與房產稅費通則整理,非投資或法律建議。實際規定、金額與流程請以文中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