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屋沒有檢查濟證怎麼辦?國交省現況調查指南第 5 版:先用台帳記載事項證明書與處分等概要書查,再看著工時點
檢查濟證遺失可查台帳記載事項證明書;無則查著工時點(國交省指南第 5 版,2026-10-19)

買舊屋時,賣方有時拿不出「檢查濟證」(完了檢查後交付的證明)。這是否表示建築有問題?本文依國土交通省的「既存建築物の現況調查ガイドライン」(第 5 版,令和 8 年 9 月)與建築基準法第 7 條整理,查證日 2026-10-19。先講清楚:這份指南的使用者是建築士,目的是在增築、改築、大規模修繕或用途變更時,調查既有建築對建築基準法令的適合狀況,並不是買方購屋的檢查清單。本文只擷取其中「怎麼查檢查濟證」的步驟,供買方理解。實際判斷請洽建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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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濟證是什麼
建築基準法第 7 條:完了檢查後,確認建築物及其敷地適合建築基準關係規定時,會交付檢查濟證。所以手上沒有檢查濟證,原因可能是遺失,也可能是當初沒有取得。
指南的兩階段調查
國交省於令和 6 年(2024)12 月策定公表這份指南;原本專門處理「無檢查濟證建築物」的舊指南,已在令和 7 年(2025)4 月 1 日統合進來。現況調查分成兩階段:調查 1 查檢查濟證交付狀況等,調查 2 做現地調查。
調查 1-①:先查檢查濟證
- 先確認所有人手上有沒有直近一次建築等工事的檢查濟證。
- 遺失或不確定手上的是不是直近工事的檢查濟證時,可以向特定行政廳請求閱覽「處分等概要書」,或申請發給「台帳記載事項證明書」,來查交付狀況。
調查 1-②:查著工時點
- 若確認不到直近工事的檢查濟證,就改查那次工事的著手時點。
- 有確認申請書副本時,看第三面記載的「工事着手予定年月日」。
- 沒有副本時,可用同等圖書,例如設計住宅性能評價申請書副本、建設住宅性能評價申請書副本。
查到之後怎麼走
- 若沒有檢查濟證、但能特定著手時點(調查 2-②):現地調查要查含審查省略規定在內的全部現行規定的適合狀況,再對可能是「既存不適格」的規定,查著手時是否適合。
- 檢查濟證交付的情形(調查 2-①)與著手時點無法特定的情形,流程各有不同,細節請看指南原文。
假設值:一棟 2005 年建成、沒有檢查濟證的木造住宅,若能由確認申請書副本第三面特定工事著手年月日,就屬於「無檢查濟證但可特定著手時點」的路徑。另一個假設值:木造 2 層、延べ面積 120 ㎡的住宅,賣方 1 人,要找的文件有 3 件:檢查濟證、台帳記載事項證明書、確認申請書副本;其中第 3 件副本用來查第三面的著手日。
怎麼做
- 先請賣方或業者說明檢查濟證是遺失還是從未取得。
- 遺失時,請賣方向特定行政廳請求閱覽處分等概要書或申請台帳記載事項證明書。
- 一併找確認申請書副本,看第三面的工事着手予定年月日。
- 副本也沒有時,找設計或建設住宅性能評價申請書副本。
- 要增改築或用途變更時,請建築士依指南做現況調查。
- 台帳記載事項證明書的手數料與窗口各自治體不同,待確認。
容易踩雷
- 以為沒有檢查濟證就等於違法:可能只是遺失,先查台帳。
- 把這份指南當成買方自行使用的檢查表:它是建築士的調查手冊。
- 只找檢查濟證,不找確認申請書副本:著工時點要靠副本。
- 以為可以不調查就申請增改築:指南的目的是在改修前掌握適合狀況。
- 把檢查濟證有無與貸款、價格直接連在一起:官方資料沒有說明,待確認。
常見問題
中古屋沒有檢查濟證怎麼辦?
可請特定行政廳閱覽處分等概要書或發給台帳記載事項證明書,確認交付狀況。
檢查濟證遺失,也能知道有沒有交付過嗎?
可以。指南說明遺失時可用處分等概要書閱覽或台帳記載事項證明書來查。
沒有檢查濟證,怎麼知道工事著手時點?
看確認申請書副本第三面的工事着手予定年月日,或設計、建設住宅性能評價申請書副本。
來源
- 国土交通省 既存建築物の現況調査ガイドライン(第5版)(2026-10-19 查證):「処分等概要書」の閲覧を請求することや「台帳記載事項証明書」の発行を受けることにより
- 国土交通省 既存建築物の活用の促進について(ガイドライン公表頁)(2026-10-19 查證):令和7年4月1日をもって上記の「既存建築物の現況調査ガイドライン」に統合・一本化されました
- e-Gov 法令検索 建築基準法第7條(2026-10-19 查證):当該建築物及びその敷地が建築基準関係規定に適合していることを認めたと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