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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戶建改成店面、福祉設施要用途變更確認嗎?2019 年 6 月 25 日起 200 ㎡以下免確認,3 層樓緩和耐火要求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文章署名:日本買房喵

內容分工:日本房產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2019-06-25 起,200 ㎡以下建築轉用他用途不需建築確認手續(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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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下一棟舊戶建或古民家,想改做咖啡店、日間照顧中心或民宿,第一個問題常是「要不要辦用途變更的建築確認」。日本在 2019 年 6 月 25 日施行的建築基準法改正,專門處理「戶建住宅等轉用為其他用途」的規定。本文依國土交通省 2019 年 6 月 14 日的報道發表、建築基準法第 87 條與第 6 條(e-Gov)整理,查證日 2026-10-19。這是一般規則,個案請洽建築士或所在地建築指導課。旅宿業的許可面積與消防另見本站〈簡易宿所營業許可要件:客室面積 33 平方公尺與消防,宿客未滿 10 人可用 3.3 平方公尺乘人數〉,本文不重複。

同主題可接著看:日本新屋瑕疵保障怎麼查?簽約前確認保險、供託與適用範圍。

2019 年改正的重點

國交省的發表把戶建住宅等轉用他用途的規定整理為這幾項:

現在的法條門檻是 200 ㎡(建築基準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用途部分床面積合計超過 200 ㎡的特殊建築物)。

第 87 條:用途變更準用確認

建築基準法第 87 條第 1 項:把建築物用途變更為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的特殊建築物之一時,準用確認規定;政令指定的類似用途相互間的變更除外。換句話說,改成特殊建築物、且用途部分超過 200 ㎡才需要申請;200 ㎡以下,確認手續不需要。

假設值:舊戶建 180 ㎡ 改成日間照顧設施,用途部分 180 ㎡,免確認申請;若用途部分有 220 ㎡,就要確認。免確認不等於免遵守實體法規,防火、避難、用途地域規定仍要符合,國交省的發表只提確認手續不要,個案請洽建築指導課,待確認。

哪些用途算特殊建築物

具體哪些用途屬於「特殊建築物」,以及哪些用途互相算「類似用途」,是由建築基準法別表第一與施行令規定。本次沒有取得全文清單,待確認。

怎麼做

  1. 先查這棟建築的現況:階數、延べ面積、現有用途。
  2. 確認想做的用途是否屬於特殊建築物,用途部分的床面積是多少。
  3. 用途部分 200 ㎡以下時,向建築指導課確認是否仍有其他規定要遵守。
  4. 3 層樓的商業、宿泊、福祉設施,若 200 ㎡未滿,詢問可否利用耐火要求的緩和。
  5. 分期工事時,詢問是否適用全體計畫認定制度。
  6. 暫時轉用(例如短期活動)時,詢問暫時轉用的緩和制度。

容易踩雷

常見問題

戶建改成其他用途一定要建築確認嗎?

不一定。200 ㎡以下的建築物轉用他用途,不需要建築確認手續。

2019 年的改正是哪一天施行?

2019 年(令和元年)6 月 25 日。

3 層樓的福祉設施一定要耐火建築物嗎?

200 ㎡未滿者,採取必要措施後可以不必是耐火建築物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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