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率會被前面道路寬度限制嗎?建築基準法第 52 條第 2 項:道路寬未滿 12 m,住居系乘 0.4、其他乘 0.6,取較小值
前面道路未滿 12 m,容積率上限=道路寬×0.4(住居系)或×0.6,取較小值(2026-10-19)

買土地時,資料上寫的「容積率 200%」是指定容積率,但這個數字可能不是你能蓋的上限:前面道路比較窄時,容積率還會被道路寬度壓低。本文依 e-Gov 的建築基準法第 52 條整理,查證日 2026-10-19。這是一般規則;前面道路的認定與個別計算請洽建築士或建築指導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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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是什麼
容積率是建築物延べ面積占敷地面積的比例,不得超過各用途地域所定的數值(第 52 條第 1 項)。法條列出的數值:低層住居系地域是十分之五、六、八、十、十五或二十(即 50%、60%、80%、100%、150%、200%);商業地域從十分之二十到十分之一百三十(200% 到 1,300%),實際用哪個由都市計畫決定。
前面道路寬度的限制
第 52 條第 2 項:前面道路(有 2 條以上時取寬度最大者)的寬度未滿 12 m 的建築物,容積率不得超過「前面道路寬度(以 m 為單位的數字)乘上下列數值」:
| 地域 | 乘數 |
|---|---|
| 第一種、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田園住居地域 | 十分之四(0.4) |
| 第一種、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第一種、第二種住居地域、準住居地域 | 十分之四;特定行政廳經審議會指定的區域為十分之六 |
| 其他地域(近隣商業、商業、準工業、工業等) | 十分之六;特定行政廳指定區域為十分之四或十分之八 |
實際容積率上限,是「指定容積率」與「道路寬度乘以乘數」兩者取較小者。
用數字看(假設值)
- 住居系、指定容積率 200%、前面道路 4 m:4 × 0.4 = 160%,比 200% 小,上限是 160%。
- 同一地域、前面道路 6 m:6 × 0.4 = 240%,比 200% 大,上限仍是 200%。
- 商業系、指定容積率 400%、前面道路 5 m:5 × 0.6 = 300%,上限是 300%。
以上是依條文計算的假設值,並非任何一筆土地的實際值。前面道路的認定(例如是否為建築基準法上的道路、2 項道路後退)與多條道路的處理細節,本文不展開,待確認。特定行政廳指定區域的所在地,各自治體不同,待確認。
特例:後退與地下室
- 第 12 項:前面道路的乘數是十分之四、且道路境界線後退並指定壁面線等時,建築若不超出壁面線等,可把道路境界線視為在壁面線等的位置來適用規定;但容積率仍不得超過前面道路寬度(m 數)乘以十分之六。
- 第 3 項:天花板距地盤面 1 m 以下的地階,其中住宅等用途部分的床面積,不算入延べ面積,但以住宅等用途部分合計的三分之一為限。
怎麼做
- 先查土地的用途地域與指定容積率。
- 量前面道路寬度,確認是否為法律上的道路。
- 用上表的乘數,算出道路寬度乘積。
- 與指定容積率比較,取較小者作為上限。
- 計畫蓋地下室時,確認第 3 項的三分之一限制。
- 容積率與設計細節,請建築士依具體土地確認;也可請建築指導課提供該地的指定容積率與道路資料。
為什麼賣方資料上的容積率不夠
物件資料上若只寫「容積率」,指的可能是都市計畫指定的數字(第 1 項)。前面道路寬度造成的上限(第 2 項)要另外計算,所以同樣寫 200% 的兩塊地,道路寬度不同,能蓋的樓地板面積就會不同。買方要問的是「實際能使用的容積率」,並請業者書面說明計算依據。
容易踩雷
- 只看指定容積率:道路窄時實際上限更低。
- 把 12 m 當成「一定要 12 m」:未滿 12 m 才適用乘數。
- 住居系與商業系用同一個乘數:0.4 與 0.6 不同。
- 忽略特定行政廳指定區域的乘數。
- 把地下室全部不算:只限天花板距地盤面 1 m 以下、住宅部分的三分之一以內。
常見問題
前面道路比較窄會影響容積率嗎?
會。道路未滿 12 m 時,容積率上限要用道路寬度乘以 0.4 或 0.6,再與指定容積率取小。
住居系地域、道路 4 m、指定容積率 200%,上限是多少?
4 × 0.4 = 160%,比 200% 小,所以上限 160%。
地下室算不算容積率?
天花板距地盤面 1 m 以下的地階,住宅等用途部分在三分之一以內不算入延べ面積。
來源
- e-Gov 法令検索 建築基準法第52條(2026-10-19 查證):当該前面道路の幅員のメートルの数値に、次の各号に掲げる区分に従い、当該各号に定める数値を乗じたもの以下で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e-Gov 法令検索 建築基準法第52條第3項(2026-10-19 查證):当該建築物の住宅及び老人ホーム等の用途に供する部分の床面積の合計の三分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