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開仲介公司的宅建業免許要付多少?知事免許審查手續費標準 3.3 萬円、大臣免許登錄免許稅 9 萬円,免許後 3 個月內還要供託 1,000 萬円或加入保證協會
知事免許審查標準手續費33,000円、大臣免許登錄免許稅9萬円;免許後3個月內須供託或入會(2026-11-01)

假設你想了解一家日本新設的仲介公司從申請到開業要先準備哪些錢,或是想確認對方有沒有付足法定費用、供託保證金。宅地建物取引業法對新規免許的費用與開業前程序有分條規定:申請時要付的是審查手續費或登錄免許稅,免許下來之後還有營業保證金或保證協會分擔金。本文依 e-Gov 法令検索的宅建業法、宅建業法施行令、登錄免許稅法與地方公共團體手數料標準政令(現行版),以及東京都住宅政策本部的免許申請手引整理,查證日 2026-11-01,是一般規則;實際金額請以申請地的條例與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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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許分兩種:知事免許與大臣免許
宅建業法第 3 條第 1 項:在 2 個以上都道府縣設有事務所的,向國土交通大臣申請免許;只在 1 個都道府縣設有事務所的,向該事務所所在地的知事申請。東京都的手引也以表格說明:國土交通大臣對應 2 個以上都道府縣、知事對應 1 個都道府縣,個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請。免許有效期間是 5 年(第 3 條第 2 項),更新規則見〈宅建業免許有效期間是幾年?5 年屆滿前的 90 日到 30 日前要申請更新,大臣免許更新手續費 33,000 円〉,本文只談新規申請的費用。
申請時要付什麼錢
| 類別 | 金額 | 依據 |
|---|---|---|
| 知事免許(新規) | 審查手續費標準 33,000 円;以電子方式申請為 26,500 円 | 地方公共團體手數料標準政令(第 3 條第 1 項免許的申請審查) |
| 大臣免許(新規) | 登錄免許稅 9 萬円(每 1 件免許) | 登錄免許稅法別表第一第 147 號(一) |
| 大臣免許(更新) | 政令手續費(不課登錄免許稅,因為更新被排除在外) | 宅建業法第 3 條第 6 項 |
要注意:手數料標準政令只是地方公共團體定手續費時的「標準」,實際金額由各都道府縣條例決定。東京都的手引寫明「手数料3万3千円(現金を持参してください。)」,即東京都知事免許的新規申請是 33,000 円現金,在窗口購買收納機的繳費貼紙;手引並說明,一度受理的申請撤回時原則上手續費不退。這份東京都手引的 PDF 沒有標版次:內文最新的變更記載是「令和5年4月1日から」,檔案屬性的建立日是 2023 年 2 月,所以 33,000 円、審查期間與撤回不退費都是這份手引的寫法,東京都現行的金額與期間請以東京都最新公告為準。第 3 條第 6 項規定的是大臣免許的稅金與手續費:新規時依登錄免許稅法繳登錄免許稅,更新時依政令繳手續費。
用數字看(假設值):假設一家公司只在東京都設 1 個事務所,申請知事免許並以紙本申請,東京都標準額 33,000 円;若該公司之後在大阪府增設事務所,就要改成大臣免許,新規時另繳登錄免許稅 9 萬円。這個設例只是示意,實際是否換免許與金額請以條文為準。
要通過什麼審查
免許基準在宅建業法第 5 條第 1 項,列有欠格事由:破產未復權、因取消免許未滿 5 年、受拘禁刑以上刑期結束未滿 5 年、暴力團員等。依本站逐條查閱的結果,這份清單沒有出現國籍;也就是說,欠格事由是針對行為與資格,不是國籍。另外,事務所必須依第 31 條之 3 置專任宅建士,這是免許的實質條件。東京都手引也寫明,免許申請書所附履歷事項全部證明書的目的欄,要記載宅建業相關營業目的,記載範例是「宅地建物取引業」或「不動産の売買、媒介」,像「不動産業」這種含糊的寫法不被認可。
東京都手引(版次見前述)寫的審查期間是書面受理後,包括補正期間約 30 日到 60 日;審查中若申請內容(代表者、役員、專任取引士、事務所等)有變動,必須撤回申請,補正未完成前不能取得免許。
免許之後:營業保證金或保證協會
免許只是第一步。第 25 條第 1 項要求業者向主事務所最近的供託所供託營業保證金;金額依施行令第 2 條之 4 是主事務所 1,000 萬円,其他事務所每一處 500 萬円。第 4 項、第 5 項:供託後須檢附供託書影本向免許權者申報,申報之後才能開始營業。第 6 項、第 7 項:自免許日起 3 個月內未申報,主管機關須催告;催告到達後 1 個月內仍未申報,可取消免許。東京都手引也明寫這些手續必須在免許日起 3 個月內全部完成。
另一條路是加入宅建業保證協會:第 64 條之 9 規定加入時要向協會繳弁済業務保證金分擔金,施行令第 7 條規定的金額是主事務所 60 萬円、其他事務所每處 30 萬円;東京都手引說明,加入保證協會就不必再供託營業保證金。供託與還付的請求流程,見〈交易出問題要求賠償:營業保證金還付、保證協會弁済的請求流程〉。
怎麼做
- 先確認事務所設在幾個都道府縣:1 個走知事免許,2 個以上走大臣免許。
- 依事務所所在地,查該縣的免許申請手引與手續費條例,確認金額與付款方式(現金或電子)。
- 事務所要有專任宅建士,並備好履歷事項全部證明書,目的欄要寫明宅建業。
- 免許通知到後,3 個月內決定是供託營業保證金或加入保證協會,並完成申報。
- 若你是消費者要核對對方資格,到〈日本仲介有沒有免許?查各都道府縣的宅建業者名簿,不要只看招牌〉的說明,用免許證號在名簿查詢,證號的讀法見〈宅建免許番號怎麼讀?括弧數字代表更新次數,「國土交通大臣」與「知事」差在哪〉,可核對申請時選的免許類型是否一致。
容易踩雷
- 以為手續費全國一律 33,000 円:政令是標準額,實際依條例,大臣免許則是登錄免許稅 9 萬円。
- 以為申請時付的錢就是全部開業費用:免許後還要供託營業保證金或繳保證協會分擔金。
- 以為免許通知到手就能開業:第 25 條第 5 項要求申報供託後才能開始事業。
- 以為外國人不能開仲介公司:第 5 條第 1 項的欠格事由沒有國籍,但是事務所、專任宅建士等要件都要滿足。
- 以為撤回申請會退費:東京都手引(版次見前述)說明,一度受理的申請撤回,原則上不退手續費。
常見問題
知事免許新規申請要付多少?
地方公共團體手數料標準政令的標準是 33,000 円,電子申請為 26,500 円;實際金額由各都道府縣條例決定,東京都的手引(未標版次,內文最新變更記載為令和 5 年 4 月)為 33,000 円現金。
大臣免許新規要付什麼?
依登錄免許稅法別表第一第 147 號(一),每 1 件免許課 9 萬円的登錄免許稅,更新除外。
免許下來後多久內要供託?
第 25 條第 6 項規定,自免許日起 3 個月內未申報,主管機關須催告;催告到達後 1 個月內仍未申報可取消免許。加入保證協會者不供託,但要在協會規定期限內繳分擔金。
來源
- e-Gov 法令検索 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 3 條、第 5 條、第 25 條、第 64 條之 9(2026-11-01 查證):「宅地建物取引業者は、営業保証金を主たる事務所のもよりの供託所に供託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e-Gov 法令検索 地方公共団体の手数料の標準に関する政令(2026-11-01 查證):「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三条第一項の規定に基づく宅地建物取引業の免許の申請に対する審査三万三千円」
- e-Gov 法令検索 登録免許税法別表第一(2026-11-01 查證):「免許件数一件につき九万円」
- 東京都住宅政策本部 宅地建物取引業免許申請の手引(2026-11-01 查證):「※手数料3万3千円(現金を持参してください。)」;「令和5年4月1日か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