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渡所得(出售利得) 是什麼?
稅務申報|日文:譲渡所得
讓渡所得是出售不動產時,售價扣除取得成本(買價+購入時雜費)與轉讓費用(仲介費等)後的利得,這個利得要繳所得稅與住民稅,合稱讓渡所得稅。稅率依「持有期間」分兩檔:以出售那一年的 1 月 1 日為基準,持有 5 年以下屬短期讓渡,所得稅稅率 30.63%(含復興特別所得稅);持有超過 5 年屬長期讓渡,所得稅稅率 15.315%,兩者之外還要另加住民稅。注意基準日是「當年 1 月 1 日」,不是實際持有滿 5 年那一天,同一個買賣時間點,晚一年出售可能就從短期變長期,稅率差一倍以上。
台灣買方常忽略的地方有兩個:一是非居住者出售時,買方依法須先就價金源泉徵收 10.21%(部分自用型交易有免除門檻),事後再透過確定申告核實多退少補,不是賣方拿到全額價金;二是出售利得同時是台灣的海外所得,若全年海外所得加其他基本所得額超過申報門檻,可能被課基本稅負,已在日本繳的稅可申請扣抵,實務上建議日台兩邊稅理士/會計師同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