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首頁 › 專欄 › 賣日本房子的譲渡費用包含哪些?仲介費、賣方負擔的印紙稅、立退料、為賣土地而拆除建物的費用可以扣,修繕費與固定資產稅不行

賣日本房子的譲渡費用包含哪些?仲介費、賣方負擔的印紙稅、立退料、為賣土地而拆除建物的費用可以扣,修繕費與固定資產稅不行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0-31

文章署名:日本買房喵

內容分工:日本房產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譲渡費用指為賣房直接支出的費用:仲介費、印紙稅、立退料、為賣地拆屋費等;修繕費和固定資產稅不算(2026-10-31)

賣日本房子的譲渡費用包含哪些?仲介費、賣方負擔的印紙稅、立退料、為賣土地而拆除建物的費用可以扣,修繕費與固定資產稅不行主題插畫
日本房地產喵文章主題插畫

賣日本房子要申告「譲渡所得」時,要先弄清楚的是:賣房的哪些花費可以從賣價裡扣掉?日本的算式是「賣價 − 取得費 − 譲渡費用」,其中譲渡費用就是為了賣房而直接支出的費用。這篇依國稅廳 No.3255、No.3202、No.3252(令和 8 年 4 月 1 日現在法令等)整理,查證日 2026-10-31,是一般規則,個案的收據歸類請洽稅理士。

同主題可接著看:日本買房每年要付多少?固定資產稅、管理費、修繕積立金、保險四項持有成本拆解。

譲渡費用的定義

國稅廳說:譲渡費用,是「為了賣土地或建物而直接花的費用」。凡是不是為了這次出售而發生的支出,例如維護管理的費用,就不算。這和取得費不同,取得費是買進時的成本與後來支出的改良、設備費用,見〈買入價不明的日本房子賣出時,取得費可以算賣價的 5% 嗎?國稅廳:祖傳或太久查不到可用,實際取得費低於 5% 也可用〉一文對取得費的整理,那篇拆開講買進當時有哪些成本可以列入。

國稅廳列出的 6 類主要項目

No.3255 列出主要的譲渡費用:

  1. 為了賣土地或建物而支付的仲介手續費。
  2. 印紙稅中賣方負擔的部分。
  3. 出租中的房子要賣時,請房客搬走所支付的立退料。
  4. 為了賣土地等而拆除其上的建物時,所花的拆除費用,以及該建物的損失額(No.3255 原文的前提是「土地などを売るためにその上の建物を取り壊したとき」)。
  5. 已經簽了買賣契約後,為了以更有利的條件賣給別人,而解除前一份契約所付的違約金。
  6. 賣借地權時,為了取得地主同意所付的名義變更費等。

No.3202 在計算方法裡另外提到「測量費」也屬於賣出時的譲渡費用,也就是為了賣而測量。要注意同樣是測量費,買進時的土地測量費屬於取得費的一部分(No.3252)。換句話說,費用屬於取得費還是譲渡費用,看的是它是買進時支出的,還是為了這次賣出而支出的。

不算譲渡費用的支出

國稅廳明確說:修繕費、固定資產稅等「為了維持管理這個資產而花的費用」,以及為了收取賣價而花的費用,都不是譲渡費用。賣房前若先整修屋子,這些整修費若是為了維持而非改良,不能算進來;若是增加價值的改良工程,則可能被歸為取得費的一部分,這要看工程性質,請找稅理士判斷。

假設算例

用數字看(假設值):賣價 3,000 萬円的房子,賣方付了仲介手續費 100 萬円、賣方負擔的印紙稅 1 萬円、為了賣地拆除舊屋的費用 150 萬円,這三項合計 251 萬円;若賣前整修外牆花了 80 萬円(維持性質),則這 80 萬円不計入譲渡費用。假設取得費是 500 萬円,則譲渡所得是 3,000 萬円 − 500 萬円 − 251 萬円 = 2,249 萬円。這只是算術示例,不是個案結果。

仲介費的法定上限,見〈日本買賣仲介費上限:3% 加 6 萬円,800 萬円以下空屋 33 萬円特例〉;契約書的印紙稅,見〈日本不動産売買契約書的印紙税:軽減稅率表、電子契約免稅與 2027 年 3 月底期限〉,電子契約不貼印紙,也就沒有這項費用可列。

保存文件的原則

譲渡費用要有憑證才能列。國稅廳頁面沒有列出必須提出哪種憑證,申告時需要的文件請向稅務署確認。可以先保存:仲介契約與收據、買賣契約書與印紙、拆除工程的契約與收據、立退料的協議書與匯款紀錄、違約金的協議。

怎麼做

  1. 先列出賣房過程中所有的支出,依時間分成「買進時」與「這次賣出時」。
  2. 把這次賣出時的支出對照上面 6 類,以及測量費,標出可能的譲渡費用。
  3. 修繕費、固定資產稅、為收取價金花的費用先排除。
  4. 無法判斷歸類的工程費或手續費,與稅理士討論。
  5. 把收據、契約書與匯款紀錄按項目整理好,申告時使用。

容易踩雷

相關查核

買進時的費用歸類,見〈日本買房取得費用怎麼算?成交價與課稅評價分開的拆項案例〉的拆項說明,用來分清楚哪些是取得費而不是譲渡費用。長期與短期的稅率,見〈賣日本房子稅率差近一倍:持有 5 年的長期與短期讓渡所得,以賣出年 1 月 1 日為準〉,扣掉譲渡費用後的所得再套用稅率。海外屋主賣房的預扣稅,見〈台灣人賣日本房子,買方要先扣 10.21% 預扣稅嗎?買方自住且價金 1 億円以下除外〉,預扣是另一項稅務步驟,和這裡的譲渡所得計算分開處理。

常見問題

仲介手續費全額都算嗎?

No.3255 列的是「土地や建物を売るために支払った仲介手数料」,頁面沒有寫金額限制;實際可請求的仲介費上限見仲介費的相關規定,這裡的重點是它屬於譲渡費用的項目。

賣房前的清潔費、搬家費算嗎?

國稅廳 No.3255 的列舉裡沒有這些項目,也沒有說明;是否算「直接為賣出而花」要向稅務署確認。

譲渡費用和取得費可以重複計算嗎?

同一筆支出只能歸一邊。買進時的項目屬於取得費,這次賣出時的項目屬於譲渡費用。

來源

本站相關標籤

#日本住宅與不動產 #日本房產稅費 #在日本買房的台灣人 #文章 #費用與負擔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31|內容性質:日本租屋、買房與房產稅費通則整理,非投資或法律建議。實際規定、金額與流程請以文中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