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日本房產每年要繳的固定資產稅與都市計畫稅:稅率、住宅用地特例與繳納實務
在日本持有房產,每年 1 月 1 日的所有人會收到固定資產稅(標準稅率 1.4%)與都市計畫稅(上限 0.3%)的納稅通知書。本文依總務省與東京都主稅局公開資訊,整理兩種稅的計算結構、住宅用地特例、交屋年度的按日分攤慣行,以及人在台灣的屋主的繳納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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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6-08-08|最後查核:2026-08-08|本站編輯依官方與公開來源整理;法規制度時有修訂,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日本買房的取得成本在簽約前後陸續繳完,固定資產稅與都市計畫稅則是持有期間每年都會來的稅,角色近似台灣的房屋稅加地價稅。這兩種稅由物件所在的市町村課徵(東京 23 區由東京都課徵),金額因評價額與特例適用與否差異很大。本文稅率與制度內容的查核基準日為 2026 年 8 月 8 日,日本稅制時有修訂,實際應繳金額請以納稅通知書與日本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誰要繳、什麼時候繳:每年 1 月 1 日的所有人
固定資產稅是對土地、家屋等課徵的地方稅,以每年 1 月 1 日(賦課期日)登記上的所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就算 1 月 2 日把房子賣掉,該年度的納稅義務人形式上仍是原所有人。納稅通知書通常在春季由市町村(東京 23 區為都稅事務所)寄出,可以一次繳清,或依通知書分四期繳納。年度中間買賣時,實務上多由買賣雙方依交屋日按日分攤當年度稅額(固都稅日割清算),這是市場慣行而非法律義務,分攤的起算日各地習慣不同,以買賣契約的約定為準。
稅率結構:固定資產稅 1.4%、都市計畫稅上限 0.3%
兩種稅都以「固定資產稅評價額」為基礎計算,不是用成交價。評價額由市町村依總務大臣公告的評價基準決定,原則每 3 年重新評價一次,水準通常明顯低於市價。固定資產稅的標準稅率是 1.4%,多數市町村依此課徵,也可以自訂不同稅率;都市計畫稅則是對市街化區域內的土地與家屋加徵的稅,稅率由各市町村在 0.3% 的上限(制限稅率)內自訂,不是每個物件都有。另外設有免稅點:同一市町村內同一人持有的土地課稅標準額未達 30 萬日圓、家屋未達 20 萬日圓時,不課徵固定資產稅。
住宅用地特例:土地稅基最多降到六分之一
住宅用地(自住與出租住宅的基地都算)適用課稅標準特例:200 平方公尺以下的部分(小規模住宅用地),固定資產稅課稅標準降為評價額的六分之一、都市計畫稅降為三分之一;超過 200 平方公尺的一般住宅用地部分,則分別為三分之一與三分之二。這是住宅土地稅負遠低於空地或商用地的主要原因,也是「拆掉老屋變空地後稅金反而暴增」說法的制度背景。另外,新築住宅歷年設有期限性的稅額減額特例,適用條件與期限隨每年度稅制改正調整,是否適用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公寓怎麼算:建物專有部分加土地持分
買日本的區分所有公寓(マンション)時,固定資產稅同時包含建物專有部分(含共用部分的持分)與土地持分兩塊。土地持分通常能適用小規模住宅用地特例,建物則依評價額課徵,會隨屋齡折舊逐年下降,但下降速度比許多人想像的慢。出價前最可靠的做法,是請仲介提供該物件最新年度的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納稅通知書影本,或固定資產評價證明書,把每年持有成本先算清楚再決定出價。
人在台灣的屋主怎麼繳:納稅管理人
納稅通知書寄送的是日本地址,人在海外的所有人若沒有事先安排,很容易漏收稅單造成滯納,並衍生延滯金。日本地方稅制度設有「納稅管理人」機制:海外居住的所有人向課稅的市町村申報,指定日本國內的個人或法人作為納稅管理人,由其代收稅單、代辦繳納,實務上常由物件的賃貸管理公司、稅理士或司法書士事務所擔任。買房過戶後,記得確認納稅管理人的申報是否完成;這項申報與不動產登記是兩條線,不會自動連動。
並非本站人員實際到場踏查,實際稅額與特例適用請以市町村寄發的納稅通知書,以及稅理士、司法書士等日本專業人士的意見為準。
常見問題
Q. 固定資產稅是用我買房的成交價計算的嗎?
不是。計算基礎是市町村決定的固定資產稅評價額,原則每 3 年重新評價一次,水準通常低於市價,精確金額以固定資產評價證明書或納稅通知書為準。
Q. 每一間日本房子都要繳都市計畫稅嗎?
不一定。都市計畫稅原則上只對市街化區域內的土地與家屋課徵,稅率由各市町村在 0.3% 的上限內自訂,是否課徵與實際稅率依物件所在地而異。
Q. 人在台灣收不到日本的稅單怎麼辦?
向物件所在的市町村申報指定「納稅管理人」,由日本國內的個人或法人代收納稅通知書並代辦繳納,實務上常委託賃貸管理公司或稅理士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