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租屋交了申請金、還沒簽約可以要回來嗎?宅建業法施行規則第 16 條之 11:業者不得拒絕返還預り金,貸方承諾前撤回不用付違約金
契約成立前撤回租屋申請,業者不得拒絕返還預り金,也無違約金(宅建業法施行規則16條之11,2026-10-31)

在日本租屋,看中物件後,業者有時會請你先交一筆「申込金」,理由是「幫你把物件押住」。如果之後決定不租,這筆錢要得回來嗎?東京都消費生活總合中心的 FAQ 與國交省的民間賃貸住宅相談事例集都有說明,宅建業法施行規則也直接禁止業者拒絕返還。本文依這些資料整理,查證日 2026-10-31,是一般規則,個案以書面與事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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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什麼時候成立
東京都消費生活 FAQ 的說明是:契約由借方與貸方的「申請與承諾」成立。如果你已經填了申請書、交了申込金,但貸方還沒有承諾,契約就還沒成立。契約成立前撤回申請,不會被要求違約金或損害賠償。換句話說,申請金的問題,關鍵在於貸方有沒有承諾,不在於你有沒有簽名或付款。
申込金怎麼看待
FAQ 說明:申請階段,業者可能用「申込金」「手付金」「內金」等各種名目要求付款。為了防止不退款的糾紛,宅建業法規定,契約前業者收取的錢,一律視為「預り金」,契約不成立時必須返還。國交省的相談事例集有一個例子:因為孩子要上大學,申請租屋並付了 1 萬円的申込金,後來考上本地大學不租了,解答是可以取消,且契約成立前業者要求而付的申込金,可以作為預り金請求返還。事例集援引的依據是宅建業法第 47 條之 2 第 3 項與施行規則(事例集印製時的條號為第 16 條之 12 第 2 款)。
現行條文:施行規則第 16 條之 11
宅建業法第 47 條之 2 第 3 項授權省令訂定禁止行為,現行的宅地建物取引業法施行規則第 16 條之 11 第 2 款列出:對方撤回契約申請時,拒絕返還已收取的預り金,是禁止的行為。該條也禁止其他不當勸誘,例如沒有正當理由拒絕給予判斷是否簽約所需的時間、在對方已表示不簽約後繼續勸誘,以及選擇在讓人困擾的時間電話或拜訪。
用數字看(假設值):假設你交了 10,000 円的申込金,申請後第 2 天決定不租,貸方尚未承諾。依上述說明,你可以撤回,業者要返還 10,000 円,不能扣除「手續費」或要求違約金。若貸方已承諾、契約已成立,就要看租賃契約的解約條款。這些金額只是設想,不是任何業者的實際收費。
契約成立之後是另一件事
契約簽了之後的解約,要看租賃契約的解約權約定。國交省賃貸住宅標準契約書的範例是租客至少 30 日前申入解約;解約違約金還受消費者契約法限制,見〈日本租屋提前解約要付違約金嗎?標準契約書解約 30 日前通知,違約金受消費者契約法第 9 條限制〉。入居審查的流程與申請時別把申請當成已簽約,另見〈日本入居審査會看什麼?先準備文件,不要把申請當成已簽約〉。申請金與消費糾紛的窗口,則看〈日本不動產糾紛找誰?消費者熱線 188、宅建主管課、保證協會與住まいるダイヤル各管什麼〉,申請金拿不回來時可從 188 開始求助。
怎麼做
- 付申込金時,要求業者開收據或書面,寫明金額、名目與收款日。
- 問清楚契約成立的時點:貸方何時承諾,何時簽約。
- 決定不租時,盡快用書面(電子郵件或訊息)通知業者撤回申請,保存紀錄。
- 業者拒絕返還時,引用宅建業法施行規則第 16 條之 11 第 2 款,並向消費生活中心諮詢。
- 已簽約或已簽署保證契約後才想取消,就要照契約的解約條款處理,費用可能無法退回。
容易踩雷
- 以為付了申込金就一定要租:契約成立前可以撤回。
- 把申込金當成手續費:宅建業法視為預り金,契約不成立要返還。
- 沒留書面:撤回與收款的時間點都要有紀錄。
- 把撤回申請與契約成立後的解約混為一談:兩者規則不同。
- 以為業者說「不退」就算數:施行規則第 16 條之 11 禁止拒絕返還預り金。
常見問題
申請租屋後反悔,要付違約金嗎?
貸方承諾前契約未成立,東京都消費生活 FAQ 說明撤回申請不會被請求違約金或損害賠償。
業者說申込金是「押住物件的費用」,不退,可以嗎?
宅建業法視契約前收取的錢為預り金,契約不成立要返還;施行規則第 16 條之 11 第 2 款禁止拒絕返還。
去哪裡諮詢?
全國的消費者熱線是 188,也可向轄區的消費生活中心或宅建業主管課諮詢。
來源
- 東京くらしWEB 賃貸アパートを「押さえるために預けたお金」を返してくれない。(2026-10-31 查證):「契約成立前にキャンセルした場合は、申込金は返金されます」「契約前に不動産業者が受け取る金銭はすべて「預り金」とみなし」
- e-Gov 法令検索 宅地建物取引業法施行規則第 16 條之 11(2026-10-31 查證):「既に受領した預り金を返還することを拒むこと」
- 國土交通省 民間賃貸住宅に関する相談対応事例集(令和4年3月)(2026-10-31 查證):「契約成立前に不動産業者から要求されて支払った申込金は、預かり金として返還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