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宅建士考上後怎麼登錄?實務經驗 2 年或登錄實務講習擇一,東京都登錄費 37,000 円,外國籍者要附記載在留卡資料的住民票
宅建合格後須有2年實務經驗或登錄實務講習才能登錄;東京都登錄費37,000円(2026-11-01)

假設你已經通過日本宅建試驗,接下來想知道合格證書是不是就能直接當宅建士用。答案是還沒:宅建業法第 18 條要求合格者再向考區的知事登錄,登錄時有實務經驗的條件,也有欠格事由。取引士登錄後在交易中負責重要事項說明並出示證件,職責見〈宅地建物取引士是什麼?重要事項說明必須由取引士出示證件,事務所每 5 人要有 1 位專任取引士〉,這篇只談資格怎麼取得。本文依 e-Gov 法令検索的宅建業法、施行規則第 13 條之 15、第 13 條之 16 與第 14 條之 2 之 2、一般財団法人不動產適正取引推進機構(RETIO)的登錄手續說明,以及東京都住宅政策本部的登錄申請頁(更新日 2026-10-14)整理,查證日 2026-11-01,是一般規則;各縣的文件與期限略有不同,請以考區縣的頁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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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的基本條件
宅建業法第 18 條第 1 項:通過試驗,而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的人,可以向實施該試驗的都道府縣知事登錄:
- 有國交省令規定期間以上的宅地或建物交易實務經驗。施行規則第 13 條之 15 規定這個期間是 2 年。
- 國土交通大臣認定為與實務經驗具有同等以上能力的人。施行規則第 13 條之 16 列出的情況有三種:修畢登錄實務講習;在國、地方公共團體或其出資的法人,從事宅地或建物取得或處分業務累計滿 2 年以上;其他經國土交通大臣認定具有同等以上能力的人。
RETIO 的說明還補充了兩點:實務經驗指宅建業的實務,一般管理部門不算;而且有關實務經驗或登錄實務講習修了的有效期限,各都道府縣可能不同,要向合格地的主管課確認。登錄實務講習只有合格者才能受講,沒通過試驗的人不能受講。施行規則第 13 條之 21 規定,登錄實務講習以講義、國交大臣所定方法的演習與修了試驗進行,講義與演習的總時數概略為 50 小時;部分內容依國交大臣規定可以用通信方式辦理。
登不了的情況:第 18 條第 1 項各款
第 18 條第 1 項但書列出的欠格事由包含:對營業沒有成年人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破產未復權者;受拘禁刑以上刑期結束後未滿 5 年者;受特定罰金刑後未滿 5 年者;暴力團員等;曾被登錄消除處分後未滿 5 年者;以及因心身故障無法適當執行取引士事務的人(依國交省令認定)。完整的款項請看條文;這裡不逐款展開。
外國籍者要多準備什麼
施行規則第 14 條之 2 之 2 規定資格登錄簿要登載本籍,沒有日本國籍的人登載的是「国籍等」;條文括號指向住民基本台帳法第 30 條之 45 的定義,那裡的國籍等是國籍所屬的國家,或入管法第 2 條第 5 號ロ所列的地區。也就是說,外國籍者登錄時一定會寫入國籍等欄。
東京都的登錄申請頁列出文件清單,與外國籍者相關的有三項:
| 文件 | 外國籍者的規定 |
|---|---|
| 身分證明書(本籍地市區町村發行) | 外國籍者提出表明這一點的誓約書 |
| 未被登記的證明書(法務局發行,證明不是成年被後見人或被保佐人) | 外國籍者也需要 |
| 住民票 | 要記載國籍等、在留資格、在留期間、在留期間屆滿日,以及在留卡號碼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號碼 |
其他共通文件包含登錄申請書、誓約書、合格證書(原本提示與影本)、顏面照片(縱 3 cm、橫 2.4 cm,6 個月內拍攝)、登錄資格證明書面、從業者證明書(現在在宅建業者就職者)與本人確認文件。登錄資格證明書面分三種:有 2 年以上實務經驗者要附實務經驗證明書、業者保管的從業者名簿影本與業務內容證明書;修畢登錄實務講習者附修了證,東京都頁面寫明修了證自修了日起 10 年有效;國、地方公共團體等實務經驗滿 2 年者另行洽詢。
費用
東京都的登錄手續費是 37,000 円,要以現金攜帶,且不是收入證紙。這個金額與地方公共團體手數料標準政令的「宅地建物取引士資格登録簿への登録」標準額 37,000 円相同;實際金額由各縣條例決定。申請宅建士證時另有交付手續費,不含在登錄費內。
用數字看(假設值):假設你在東京都以 2 年實務經驗登錄,登錄手續費 37,000 円,另加宅建士證交付手續費 4,500 円,合計 41,500 円;若再算上登錄實務講習的費用,需看講習機關的收費,那不是官方標準額。這個設例只是示意,其他縣的手續費與文件請以該縣公告為準。
怎麼做
- 合格後,確認自己是否有 2 年以上宅建實務經驗;沒有的人,先確認可受講的登錄實務講習機關(國交省公布名單),並預留講習時間。
- 向考區的都道府縣主管課確認文件清單與期限,因為有效期限與郵寄、電子申請規定各縣略有不同。
- 備齊文件:合格證書、身分證明書或外國籍者的誓約書、登記證明書、住民票(外國籍者要含在留卡資料)、照片與實務證明。
- 在現職公司任職的人,請公司開具實務經驗證明,並取得從業者名簿影本,從業者名簿的記載事項與保存年限見〈宅建業者的帳簿與從業者名簿要保存多久?帳簿閉鎖後 5 年、自售新築住宅 10 年,名簿最後記載後 10 年〉,申請時附的是業者保管的名簿影本。
- 登錄完成後,再到宅建士證的程序;在店面核對從業者證件的方式,見〈房仲事務所一定要掛報酬額表與業者票:現場怎麼核對從業者證明與名簿〉。
容易踩雷
- 以為合格證書就是宅建士資格:條文要求合格後再向知事登錄。
- 以為登錄實務講習可以取代試驗:講習只有合格者能受講,用來滿足實務經驗要件。
- 以為外國籍者的文件與日本人完全相同:身分證明書改以誓約書提出,住民票要有在留卡相關記載。
- 以為登錄後就能出示證件:宅建士證要另外申請交付。
- 以為所有縣的有效期限都相同:RETIO 指出實務經驗或講習修了的有效期限依縣而異,東京都寫的是修了證 10 年。
常見問題
沒有宅建實務經驗,可以登錄嗎?
可以走登錄實務講習這一條。施行規則第 13 條之 16 第 1 款把修畢登錄實務講習的人,認定為與 2 年實務經驗具有同等以上能力。
外國籍者要在登錄時填國籍嗎?
要。施行規則第 14 條之 2 之 2 規定登錄簿登載的本籍欄,沒有日本國籍的人登載其「国籍等」。
登錄費是多少?
東京都是 37,000 円現金,標準政令也是 37,000 円;其他縣依條例決定。
來源
- e-Gov 法令検索 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 18 條(2026-11-01 查證):「当該試験を行つた都道府県知事の登録を受けることができる」
- e-Gov 法令検索 宅地建物取引業法施行規則第 13 條之 15、第 13 條之 16、第 14 條之 2 之 2(2026-11-01 查證):「法第十八条第一項の国土交通省令で定める期間は、二年とする。」
- e-Gov 法令検索 住民基本台帳法第 30 條之 45(2026-11-01 查證):「国籍の属する国又は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第二条第五号ロに規定する地域をいう」
- 一般財団法人不動産適正取引推進機構 宅地建物取引士資格登録等の手続について(2026-11-01 查證):「(ア)宅地建物取引業の実務(一般管理部門は除く。)の経験が2年以上ある者」
- 東京都住宅政策本部 宅地建物取引士資格登録申請提出書類と持参するもの(2026-11-01 查證):「外国籍の方はその旨の誓約書を提出してくださ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