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日本不動産取得稅完整指南|台灣買家必懂的購屋一次性稅款

首次發布:

不動産取得稅是購買日本不動產後由都道府縣一次性課徵的地方稅,以固定資産稅評價額(非成交價)為計算基礎,住宅用土地及住宅建物稅率3%(優惠至2027年3月31日止),非住宅建物稅率4%;與每年持續繳納的固定資産稅完全不同。

日本不動産取得稅完整指南|台灣買家必懂的購屋一次性稅款主題插畫
日本房地產喵文章主題插畫

購買日本不動產後,除了每年持續繳納的固定資産稅,還有一筆容易被忽略的一次性稅款——不動産取得稅(ふどうさんしゅとくぜい)。它只在取得時課一次,輕減多半要主動申請。本文以2026年9月7日為查核日,主要依北海道廳不動産取得稅頁與東京都主稅局Q&A整理。各都道府縣細節不同。本文僅作資訊整理,不構成稅務建議;實際稅額與申請請諮詢稅理士,或洽物件所在地的都道府縣稅事務所(都稅事務所)。

和固定資産稅有何不同?

兩種稅常被混淆,但性質截然不同:

  • 不動産取得稅:取得時一次性課徵,由都道府縣收取,繳完即結束。
  • 固定資産稅:持有期間每年由市町村(東京23區為東京都)課徵,只要持有就持續課徵。

課稅對象包含買賣、贈與、交換或新建(新築・增改築)取得的土地與建物。北海道廳與東京都Q&A均載明:相續(繼承)取得原則非課稅。繼承另有相続登記與相続稅問題,屬其他法規,請洽法務局或稅理士。

課稅基礎:固定資産稅評價額,不是成交價

不動産取得稅以固定資産稅評価額為課稅標準,由市町村依總務大臣公告的評價基準核定,通常顯著低於市場成交價,原則上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

可透過以下方式確認評價額:

  • 向賣方索取固定資産評価証明書
  • 請仲介業者提供估算(正式數字於登記完成後才能取得)

稅率:住宅3%、非住宅建物4%

依北海道廳及東京都主稅局官方公告,稅率如下:

  • 土地及住宅建物:3%(特例稅率,適用至2027年3月31日止)
  • 非住宅建物(店舖、辦公室、倉庫等):4%(無特例)

法律依據見地方税法第73条の15(標準稅率)與附則第11条の2(住宅・土地的期限性3%特例)。東京都Q&A Q5亦對上同一組條文。

土地課稅標準先減半

宅地及宅地比準的土地,在2027年3月31日前取得者,固定資産稅評価額先乘以1/2後再套用稅率。換言之,土地的實質稅率為評價額的1.5%(評価額 × 1/2 × 3%)。

免稅點(2026年4月1日起新門檻)

課稅標準額低於下列門檻者不予課徵(地方税法第73条の15の2)。北海道廳與東京都Q&A均載明2026年4月1日起門檻已上調:

  • 土地(宅地1/2後的金額):16萬日圓
  • 家屋・新築・增改築:66萬日圓
  • 家屋・其他取得(買賣、贈與等):34萬日圓

2026年3月31日以前的取得,舊門檻分別為10萬、23萬、12萬日圓。

住宅建物的輕減措置(申請制,須主動辦理)

住宅建物的輕減措置不會自動適用,必須在都道府縣稅事務所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新築住宅

東京都Q&A Q12:符合床面積要件的新築住宅,住宅價格可扣除1,200萬日圓(價格低於1,200萬則以該價格為限;依據地方税法第73条の14)。上限原則為240平方公尺。下限自2026年4月1日取得起,貸家以外原則改為40平方公尺以上(2026年3月31日以前取得多為50平方公尺以上)。但東京都特別區內、都市再生特別措置法所定特定都市再生緊急整備地域,下限仍可能維持較高門檻。マンション等還要把共用部分依專有面積比例分攤計入。新築減輕不以自己居住為要件(與中古不同)。認定長期優良住宅,東京都Q&A仍列1,300萬日圓控除,是否適用請洽都稅事務所,本文不自行宣告已到期。

計算示意(僅建物):若評価額2,000萬日圓且符合控除,1,200萬控除後剩800萬 × 3% = 24萬日圓。未適用時為60萬日圓。示意不是報價。

中古住宅

東京都Q&A Q13:中古減輕通常要求個人為自己居住而取得,以及床面積(2026年4月1日以後取得者原則40–240平方公尺)與耐震要件。耐震切點是昭和57年(1982年)1月1日以後新築,或更早但取得日前兩年內取得耐震適合證明等指定文件;不要把它和建築基準法「昭和56年6月1日」新耐震施行日混成同一條。舊年份的控除額請看都稅事務所最新表,本文不填二手數字。

土地的輕減措置

購買附屬於住宅(新築或符合資格的中古住宅)的土地時,若同時滿足一定條件,可申請進一步的土地稅額輕減。實際減稅金額取以下兩者中較高者:

  • A:4.5萬日圓
  • B:(每平方公尺評価額 × 1/2)× 住宅的課稅床面積 × 2(上限200平方公尺)× 3%

土地面積大、評価額高時,B可能高於A。公式與上限以物件所在地稅事務所為準,建議請稅理士試算。

繳納時期:過戶後約三個月收到通知

納税通知書(繳稅通知單)由都道府縣寄出,時機依取得類型而定:

  • 土地及現有建物(買賣・贈與等):所有權移轉登記後約三個月
  • 新築建物:固定資産稅台帳登錄後(通常為完工次年度的春季)

北海道廳另列「建物新築予定」等納税猶予。東京都Q&A Q4:取得日起30日以內原則應向都稅事務所申報;30日內已申請登記者原則免這道申報,但要辦減輕仍須另送件。其他縣市期限可能不同。

台灣買家特別注意:海外居住者須申報納税管理人

在海外居住的所有人,若日本國內無固定地址,須向都道府縣指定一名納税管理人(日本國內的個人或法人),代收稅單、代辦繳納,並提出「納税管理人申告書」給物件所在地的都道府縣稅事務所(或振興局、道稅事務所)。忘記申報可能導致稅單寄達無人收、產生延滯金。

賃貸管理公司、稅理士事務所通常可代任此職務;建議在過戶完成後儘快確認,與固定資産稅的納税管理人申報同步辦理。

與其他購屋稅費的整體關係

不動産取得稅僅是購屋一次性成本之一,整體取得費用另包含:購屋取得費用概覽、消費稅(適用新築・建商賣屋)、印紙稅(契約書印花稅)及司法書士的登記費用等。請在出價前將所有一次性成本列入預算。

---

常見問題

Q. 繼承取得的日本房産也要繳不動産取得稅嗎?

北海道廳與東京都Q&A均寫繼承取得原則非課不動産取得稅。相続登記、過料與相続稅是另一套規定,請洽法務局或稅理士,本文不把罰則寫死。

Q. 不動産取得稅是用我的成交價計算嗎?

不是。課稅基礎是固定資産稅評価額,由市町村核定,通常顯著低於市場成交價。可向賣方索取固定資産評価証明書,或請仲介業者提供估算。

Q. 輕減措置會自動適用嗎?

減輕多半要主動申請,不會只因過戶就自動扣。期限各都道府縣不同;東京都另有取得後申報規則。是否還能補件,以當地稅事務所認定為準,本文不保證「一定補不成」或「一定補得成」。

Q. 台灣人(非居住者)稅率和日本人一樣嗎?

稅率相同,不動産取得稅不因買家國籍而差異化。但海外居住的買家必須加申報納税管理人,以免稅單漏收。

Q. 土地和建物是分開計算稅額嗎?

是的。土地和建物分別計算課稅標準與稅額,輕減措置也分別申請。買附帶土地的公寓(マンション)時,土地持分與建物部分同樣需要分別計算。

---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整理自公開資料與官方公告,實際情形請以主管機關或現場最新公告為準。

本站相關標籤

#日本住宅與不動產 #在日本買房的台灣人 #文章 #費用與負擔 #日本房產稅費

本站延伸閱讀